中国商务部公布,周五开始对原产于台湾和印度的进口壬基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商务部自2007年3月29日起,开始对来自台湾及印度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对台湾公司的反倾销税范围从4.08%至20.38%,其中中国人造纤维公司为4.08%、和益化学工业公司则为6.87%,其他台湾公司则为20.38%。
壬基酚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也用于抗氧剂、润滑油添加剂、农药乳化剂及橡胶稳定剂等。(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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