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0月5日

    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香港10月5日电,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5日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名,当日下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下月13日再审。

          廉署当日发表声明表示,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两项指控涉及曾荫权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未能就自己两个利益事项及时申报和披露。

          曾荫权当日下午两点半前抵达东区裁判法院出庭应讯,案件押后至下月13日再审,曾荫权获准以10万港元现金保释。

          曾荫权5日中午透过高级私人助理发表声明表示,在过去3年多,他一直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自己问心无愧,深信法庭会还他清白。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发言人当日回应传媒时表示,对曾荫权提出上述检控,是在小心和全面考虑现有证据、相关法律和检控守则后作出的决定。

          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目前只展开刑事检控,是否有罪要由法庭判决。他强调,不论结果如何,相信港人会同意,一个廉洁政府及法治,都是港人认同的核心价值。(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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