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20日

    泰国宪法法院判决执政党提出的修宪案违宪

        曼谷11月20日电,泰国宪法法院20日判决一项由执政党联盟支持的、寻求修改宪法中有关上议院议员组成的修宪案违反宪法。但法院并没有做出解散执政党的决定。

        泰国2007版宪法规定上议员的组成为一部分选举产生,一部分推举产生,而为泰党及执政联盟党支持的修宪案将把任命方式改为全部由选举产生。该法案已经获得国会批准,待国王签署后即可生效。

        宪法法院20日以6票支持、3票反对的结果裁决这一法案违反宪法第68条,即触犯泰国君主立宪制政体。法院认为这一修宪案破坏了国会上下两院的平衡体系,可能会造成下议院控制上议院的局面。法院还同时裁决这一法案在国会的审理程序违宪,国会主席颂萨以非正当理由缩短了国会辩论时间,使部分议员失去发言机会。但法院当天并未做出解散执政联盟党或取消这些党派议员资格的裁决。宪法法院的裁决通过电视台直播向公众宣布。

        针对宪法法院这一裁决,曼谷加强了安全措施。当天200余名警察在法院附近执勤,另有500余名警察在拉嘉曼加拉国家体育场维持秩序,上千名“红衫军”19日起在这一体育场内集会,以表示对执政党及修宪法案的支持。

        这是自本月初以来,为泰党政府面临的第二轮政治危机。此前,围绕着一项可能有助于流亡海外前总理他信回国的特赦法案,反对党民主党和反政府组织在曼谷街头组织了马拉松式的游行示威活动。

        为避免集会升级,上议院11日全票否决了这一法案。然而,这场政治纠纷的矛头已经从阻止特赦法案转向了推翻为泰党政府。本月15日,民主党向国会上下两院分别提交了针对英拉的弹劾案和不信任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