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2月8日

    中国规定公务接待须供应家常菜

    北京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的标准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对于众所诟病的“吃喝”问题,规定要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对于菜肴,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此外,对于公务接待的交通安排,则规定“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同时,规定要求,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对于住宿,规定要求,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要求,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