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月25日

    上海启动“单独二孩”政策 预计每年增2至3万新生儿

        上海2月25日电,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修正案明确,上海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即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并不会要求退回,但自提交二孩申请开始将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相应奖励;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1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测算,上海目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条件的育龄妇女约46万人,去除尚未生育、已育2个孩子的,实际约有37万人。按照单独夫妻生育意愿、自然间隔等因素推算,“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上海短期(3至5年内)户籍人口增长数可能在7.5万至15万之间,预计每年新增2至3万。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薛明扬表示,根据审议意见,建议政府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配套工作,包括健全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制度,科学规划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加强妇产科、儿科等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