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4月17日

    中国整治佛道教场所管理乱象

          北京4月17日电,记者17日从国家宗教事务局获悉,针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借教敛财、以教牟利”等涉及佛教道教领域的乱象,国家宗教局指导各地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目前共排查出各类问题数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占全部问题的一半以上。

        国家宗教局17日在京召开贯彻《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经验交流会及新闻发布会。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表示,2012年10月,国家宗教局、中央统战部、发改委、公安部、住建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证监会和文物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各地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贯彻落实,目前取得了实际成效。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混乱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据了解,国家宗教局今年将在各地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作为督查重点,并扩大督查范围;继续做好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指导宗教界继续加强教风建设,全面提升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

        此外,国家宗教事务局当日公布了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四省市佛教寺院、道教宫观基本信息。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刘金光表示,这是对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进行的首次公告,今后还将分批公告,并健全网上查询系统。

        据《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后,方可从事宗教活动。

        据了解,国家宗教局正在抓紧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在此基础上对经批准开放的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分批公告,统一挂牌,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并根据各地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变化情况,定期更新相关信息。(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