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企融资难、融资贵,官方14日发布“金融服务民企18条”,要求银行、险资、交易所全面支持民企融资,当中提到,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
综合陆媒报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内容共18条,包括加快民企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及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到,要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制机制,并会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支持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
另外,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要求,强调在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此外,部分中国民企发生债务危机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等拖欠帐款。意见表示,抓紧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中国在国务院层面对拖欠民企帐款问题的关注已持续一段时间。在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就提出要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帐款,决定抓紧展开清欠行动
会议还提出,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资料,对欠款限时归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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