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5月18日

    日本对撞船事件中国船长被撤销公诉


    共同社5月17日电,对于2010年日中撞船事件的中方船长詹其雄(42岁),日本那霸地方法院17日决定对其撤销公诉。詹其雄因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附近海域驾船撞击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水城”号,被日方以妨碍执行公务等罪名强制起诉。此次撤销公诉的理由是:起诉书未能如期送达。

    詹其雄已获释并回到中国。那霸地方法院依据《日中刑事互助条约》委托日本法务省递送起诉书。该条约规定,两国司法部门可以不经由外交途径交换证据及信息。但因为起诉书未能在2个月以内(即5月15日前)送达詹其雄手中,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起诉已经失效。

    那霸地方法院介绍称,法务省3月28日向中国司法部送出了要求合作的文件,但司法部5月15日对此予以拒绝,称尖阁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接收日本的司法程序。

    撤销公诉后审理程序也将中止,因此无法进行公审。行使检方职能的指定律师赤岭真也表示,《刑诉法》上允许再次起诉。

    赤岭就撤销公诉的决定称:“未能送达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预料到了。我将在充分研究(法院)决定内容的基础上,判断今后应该怎么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