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2月25日

    “公海赌王”连卓钊涉薄熙来谷开来案 曾为黄光裕洗钱


    "公海赌王"连卓钊、前内地首富黄光裕、"南粤政法王"陈绍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粤浙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等在内的政商权力精英,形成超级分利联盟,并通过公海赌船、洗钱网络等方式,将赃款联于贷款、地下钱庄联于境外银行,黑道与白道互为利用、商界与政界交相渗透,大量走私、洗钱、行贿,安然往来于其间,进而在国家秩序之外构建了强大而有力的次级秩序。在这一秩序中,黑道帮派规则大行其道,社会公共秩序毫无尊严。

    若要从根本上打破超级分利联盟,终结"连氏无间道",唯有瓦解其权力载体,完备包括司法独立、产权保护、税务法定、财政透明在内的一系列制度,重塑法制权威。——编者



    在得到公安部的指示后,密令从前门东大街9号的北京市公安局发出,瞬间传至13公里外的鹏润大厦和嘉林花园70号别墅。事先布控于此的两组警力,一组倾巢收网,一组欲擒故纵。

    这两处分别为黄光裕的公司驻地与私家府邸。2008年11月7日21时许,"11·7"专案组在成立当天即带走黄光裕;18日黄被监视居住;27日,北京警方首次证实这一消息。

    杜鹃并没有被同时带走,这是警方有意为之。此后三周,她动用全部资源江心补漏,在被拒并确信再无挽回机会后,将最后一丝希望寄托于海上有特殊资源的"公海赌王"连卓钊,当时,陆地与航空均已边控。

    出人意料的是,接续密令被截获并分流,一条线通过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下称经侦局)局长郑少东、副局长相怀珠,另一条经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传至当事方。判决书记载,"2008年12月,王华元在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布控抓捕连卓钊后,为其通风报信,致连卓钊逃脱。"不过天网不漏,登船之前的一个亲友电话使之暴露行踪,杜鹃、连卓钊分别在大连、厦门被控。

    连卓钊何许人也,何以获得如此高阶的通风报信?黄氏夫妇又何能以之为救命稻草?

    1968年2月16日出生的连卓钊别名连超,系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早年混迹于香港社团,靠洗码与走私赚得第一桶金,随后通过连氏家族经营"海王星号"赌船并实际控制海王集团(00070.HK,2011年上市公司售出该赌船资产),成为通贯黑白两道、享誉亚洲的"公海赌王"。

    作为线头人物,连卓钊后来成为王华元、郑少东、黄光裕、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等案的结点之一。根据《财经》记者获得的全套司法材料,连卓钊先后行贿陈绍基45万余元、王华元200多万元、郑少东784万余元,另外,其家族成员至少帮助黄光裕"洗钱"8亿元。又因在涉案商人上存在交集,此案亦串联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

    当这些高官相继走进秦城监狱,连卓钊却以自由之身重返港澳赌场。

    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败战略一贯"轻行贿、重受贿"。多份判决书记载了连卓钊及其家族成员涉嫌行贿、"洗钱"的罪证,但他未被公诉,灰色生意仍在继续。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官员行贿1万元以上,应依照刑法究责;多次小额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追究刑责。新法或成为法治曲折进程的一道分水岭。

    据《财经》信源,新近调查的薄谷开来及其家人的经济账目,也与连氏赌厅及其地下钱庄网络存在交集。后者与内地腐败链条存在多大范围的并网,或许只有连氏清楚。

    回望十年,这宗南国大案与上海陈良宇社保案、北京刘志华城建案、天津李宝金宋平顺皮黔生案、重庆薄熙来王立军案,构成中国地方官场强震的四极。而该案主要发生于广东,且勾连起北京、深圳、香港、澳门等地的商脉,亦映照出开放之区的隐秘一角。

    政商之间,真实版的连氏无间道,超越电影剧本,折射出一个缺乏法治的市场,在原罪与共罪间巩固着无间环境,其必然导致自由市场、法治正义与执政伦理的多重损毁。

    游艇三人会

    2007年秋天,香港回归十周年大庆刚过,安保降温。深圳东部著名的桔钓沙海畔,一艘豪华游艇启航。北至汕尾红海湾,南抵深圳大鹏湾,东朝一望无际的海洋,近千平方公里海域任之游弋。艇上三人是时年49岁的郑少东、38岁的黄光裕和39岁的连卓钊。他们交叉驾驶游艇,在海面抛锚后,连卓钊还兼做"服侍生"。

    这次聚会原计划选在"海王星号"赌船上,但因郑少东行事谨慎,故选在离三人故里--潮汕最近的这片海域。

    郑、黄、连三人籍贯均在广东省汕头市,其中郑黄分别为潮阳区金浦镇和铜盂镇,连为潮南区司马浦镇。三镇由练江串成一线,铜盂镇居中,与司马浦镇毗邻。同乡证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连卓钊就分别与郑黄二人相识。

    据同族人士介绍,连卓钊十来岁迁港继承长辈薄产,自此定居。初中辍学后,他开始了漫长的打工生涯,既在当地潮汕酒楼擦过碗,又于澳门赌场洗过筹码。有档可查的警方记录显示,未发迹前的连卓钊,在上世纪90年代曾是香港黑帮小社团"利群"的一名打手,因行事作风出位获得大佬赏识和提携。

    溯至上世纪90年代末,广东公安侦办张子强案时,连卓钊向警方"暗送秋波",黑道信料加上潮汕乡党之谊,换得与郑少东的初步交往。上述游艇三人会,正是由连卓钊居中运作而成。

    此时的黄光裕刚从2006年"中行骗贷案"脱身,急需政界高层资源。

    黄光裕之妻杜鹃原为中行北京分行放款专员,其兄黄俊钦曾涉中行北京分行原行长牛忠光案。"中行骗贷案"发端于2001年,黄氏兄弟名下的首个地产项目鹏润家园滞销,北京建业投资有限公司老板冯辉买下其中数层,改成写字楼出租。因资金不足,冯辉涉嫌以假按揭方式向中行北京分行骗贷,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鹏房公司)作为开发商履行担保责任。2006年案发后,冯辉出逃。

    郑少东自1980年起从警,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常务副厅长,录得"少帅厅长"之名。在同事看来,其芥拾青紫,帷薄不修。2005年4月,郑升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并兼任经侦局长,以000010警号在公安部领导中排名第十,副部级。2006年6月,其辖下的公安部经侦局北京直属总队成立专案组,查办鹏润家园涉嫌虚假按揭贷款问题。专案组组长系两月前刚挂职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的山东人相怀珠。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2010年更名为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曾在2006年10月接到反映国美电器涉税、赌博、骗贷的信访件,为此,公安部经侦局专程派人到该处,要求将信访件移交北京直属总队并案查处,还说就此事已经向上级领导汇报。有关司法材料亦证实,郑少东对此知情。

    判决书记载,经公安部治安局原副局长吴明山介绍,黄光裕同乡兼生意伙伴许钟民请相怀珠夫妇、吴明山吃饭,并请相在办案中关照黄光裕。相怀珠证言,其收到黄100万元现金并建议购买有重大利好的中关村(000931.SZ)股票,另获赠一套价值61771元的家电。

    赵维佳等多名办案警察的证言显示,公安部经侦局主要领导曾带办案人员在非办公场所与黄光裕见面。并且,上述领导由办案初期要求严查涉案单位及有关人员,到后期又要求尽快撤案,办案态度前后有很大改变。

    据司法材料,2007年1月,公安部经侦局对黄光裕作出撤案决定,理由是鹏房公司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不明显,且贷款未到期限,尚无法认定贷款损失。

    此事过去三个季度后,即有郑少东、黄光裕与连卓钊的游艇三人会。当事人回忆,游艇上摆着极品雪茄,以及高价普洱。在潮汕政商圈里,众所周知这是郑少东的最爱。

    尽管司法认定中并无黄光裕行贿郑少东的事实,但撤案后郑少东也确认这次见面,黄光裕则只字不提。据连卓钊回忆,这次面叙相谈甚欢。三位正值壮年的精英踌躇满志,由此更紧密地"拴在同一条船上",结成"刘、关、张"桃园结义的裙带关系。

    此后比如2008年八九月间,公安部收到来自证监会的"ST中泰"涉嫌内幕交易和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等案件线索,经高层批示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要求抓紧查办。但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则在电话中要求,"不要对黄光裕采取强制性措施"。

    人尽皆知的另一细节是,黄光裕被查不久的2008年12月,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会议上提出,"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此言甫经披露,引起轩然大波。

    2009年1月12日,公安部大楼里,中央纪委办案人员走进郑少东的办公室,宣布对他实施"双规"。

    "8·15"走私案:一放连卓钊

    司法认定郑少东的826万余元受贿款,全部源于他帮助连卓钊、香港中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奕忠在"8·15"汕头特大走私案中脱罪。

    彼时走私猖獗,既因监管不力,又有具有特殊背景的国企鱼贯而入。



    2000年7月,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在汕头查案时在所住宾馆意外身亡,一同被烧毁的还有案卷材料。调查一年无果,高层震怒。次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批示,由公安部、海关总署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的"8·15"专案组进驻潮汕地区,首要打击对象正是唐逸刚、黄丕通、许鹏雁和董明光四大走私集团。继厦门赖昌星案后,又一起震动朝野的走私案件由此启幕。

    这起号称"世纪大审判"的打击走私案,轰轰烈烈开场,却草草收场。2002年7月,广东省六家中级法院开始审理一百多名被告人,最后的判决中有两个死缓,四个无期徒刑。数年后四大集团的主脑部分归案,但法院审理情况未公开。

    汕头人郑少东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亦为"8·15"专案组副组长,负责追逃工作。连卓钊、郭奕忠虽非主脑,却已深度卷入。郭奕忠与唐逸刚集团有关联,在汕头关埠港码头涉嫌从事走私活动。司法材料称,2001年下半年,海关总署缉私局准备找郭奕忠调查,郭请托郑少东给予帮助,获得后者应允。

    连卓钊曾与许鹏雁集团合伙经营三百门码头,因同样涉嫌走私,连被海关列为抓捕对象。郭奕忠代为说项,向郑少东陈情。据连卓钊供述,2002年初,郑少东向其承诺帮助解除调查,前提是按照交代向专案组呈送书面证言。

    这份材料作为证词出现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2002年第33号刑事判决书中。该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许鹏雁为了转移走私款项及为他人非法买卖外汇到境外,与连卓钊、林益明(另案处理)合股在汕头市设立地下钱庄,由许鹏雁二弟许鹏展负责该钱庄的具体运作。许鹏展先后纠集连育奇、陈得坤、许烈雄等人从事非法买卖外汇,其中连育奇负责电脑综合记账,许烈雄负责手工收支记账。

    法院查证,2001年3月至8月间,许鹏展的地下钱庄为香港中盛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购买2.4亿多港元,包括连卓钊在内的15人购买5.37亿港元,均汇往境外指定账户。连卓钊的证言称,有些赌款通过地下钱庄过数到香港,并签名确认2001年3月12日至7月17日的四笔交易,共计2581万余港元。

    猫鼠自此一家,并开始了近十年的交往和交易。郑连郭的关系,还存在另一层深意--即连郭向郑提供黑道信报,郑帮连郭的家属进入警界。这种警匪相互渗透的方式,正是连氏无间道之延展。

    如2005年10月,连卓钊的姐夫史志民谋任深圳市公安局下属的龙发实业公司总经理职务,受连请托,郑少东向时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伟推荐史志民,助史如愿;2006年,郭奕忠的外甥郭某报考深圳市公安局,因体重超标60%不能录用,郑少东为此给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刘宽志、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白先河打电话,提出对郭某给予照顾。最终,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郭某被深圳市公安局视作特殊情况录用。

    司法认定,郑少东共收受郭奕忠42万余元,其中包括2002年10月送给郑少东未婚妻康挹兰的一辆价值25.8万元的白色宝来;2007年10月9日,以送结婚礼物为名送给康挹兰16.8万港元。

    连卓钊出手更为大方,送给郑少东的贿赂高达784万余元。其中包括价值95万元的翡翠摆件和挂件、一套价值31.12万元的组合型钻石,以及一套价值658万元的房子。据连卓钊供述,房子是郑少东主动索贿,占郑受贿总额的近80%--2007年2月,康挹兰想在深圳购买一套房,打电话给郑少东让他找人出钱。郑少东择肥而噬,通知连卓钊经手外甥女郑晓微将658万元转到康挹兰指定的银行账户,买下位于南山区红树西岸花园3栋一套居室。

    三人之间的当面交易,主要在北京的酒店或公寓等地完成,时间为年终或国庆期间。

    "郑少东是内地公安系统的高级领导,打击赌博、地下钱庄方面的事都归他管,送钱送物是为寻求保护。"连卓钊在供述中解释,自己长期在港澳开设赌场,赌客与赌资大都来自内地,无论人员还是资金的走向都涉嫌违法,难免要与公安打交道。(财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