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20日

    中纪委:违反八项规定 经济上须退赔


    中央纪委昨日通过监察部官网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同时表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且要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经济上予以退赔。

    中纪委称,目前,改进工作作风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问题:

    海南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广东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陕西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江苏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

    湖北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江西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