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26日

    大马路上涂鸦 新加坡女子被起诉


    中央社电,新加坡“贴纸女孩”因为在马路上涂鸦,以及在交通号志上贴贴纸,被以恶作剧罪名起诉,今天出庭应讯。

    贴纸女孩事件去年年中在新加坡引起轩然大波,名叫Samantha Lo的新加坡26岁女子,因为在道路喷上“我阿公的路”(MY GRANDFATHER ROAD)字样的喷漆,以及在交通号志和路上贴贴纸,被警方逮捕。

    警方在去年6月以破坏公物的罪名逮捕贴纸女孩和她的男伙伴Anthony Chen,不过最后两人被以恶作剧的罪名起诉。

    贴纸女孩被依15项恶作剧罪名起诉,包括共谋恶作剧、造成损失至少500新元的恶作剧等,她的男伙伴被依8项恶作剧罪名起诉,包括共谋恶作剧、教唆他人恶作剧等。

    比起原先被逮捕时的破坏公物罪名,恶作剧罪名的刑罚较轻,如果是破坏公物罪名,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并罚款最高2000新元,被告甚至可能要面对鞭刑;触犯恶作剧罪,最高可判2年有期徒刑和罚款。

    事件去年在新加坡传开后引起很多讨论,超过上万名网友声援贴纸女孩,认为新加坡政府应该宽大处理,逮捕贴纸女孩是扼杀本土创意的做法,还有社团举行活动讨论这行为到底算破坏公物还是艺术创作。

    贴纸女孩今天出庭应讯,不过法庭尚未做出判决,4月2日将再度开庭审理桉件。

    1名美国少年费伊(Michael Fay)1994年因为涂鸦新加坡民众的车子并砸车窗,遭到鞭刑伺候,即使时任美国总统的柯林顿求情,也只是从12鞭减成4鞭;2010年,瑞士男子佛里克尔(Oliver Fricker)也因涂鸦地铁车厢,被罚鞭刑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