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6月14日

    通过网络游戏认识 新加坡少年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新加坡讯,一名现年21岁的新加坡青年,因为17岁时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猥亵少女及偷窃,而被判须坐牢3年1个月,及6记鞭刑。

    林双军在2009年7月16日(当时年龄为17岁),在网络游戏上认识一名13岁的少女。第二天他邀请少女到自己家里,少女到来后,林双军问都不问就把少女推倒在床上,与少女发生性关系。

    2010年7月18日,林双军使用同样的方法认识一名当时14岁的少女。过后两人在林双军家里见面,林将少女拖进房间,拥抱并吻少女。

    少女不从,强行挣扎,但林却不放手,试图脱掉少女的衣服,强迫少女替自己口交。

    这两名晒女都是最后强行挣扎后才逃离林双军的家。

    此外,林双军也早2011年12月偷窃朋友的iPad及25新元,当时朋友在林家过夜。

    此外,还有两项控状一并交给法官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