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7月12日

    新加坡政府严打洗钱 将重罚22家金融机构

    新加坡时间7月12日晚间消息,新加坡中央银行对22家金融机构进行罚款并限制7家机构的操作,因为这些机构在过去三年中违反了禁止洗钱的规定,并且涉嫌恐怖主义筹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主管助理李文业在今天的演讲中说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发出了47条警告和谴责,命令“一些”金融企业重新检查它们的反洗钱工作。

    新加坡加强了反洗钱法律以此来捍卫它作为亚洲私人银行业和离岸产业中心的名誉。新加坡在7月1日将逃税定为洗钱罪的一种,并在7月11日增加了处理税务信息的司法管辖区数量。

    李文业称;“像其他国际金融中心一样,我们认为新加坡非常容易被当作非法集资的通道。 很明显,新加坡既不想也不会忍受这种非法流动资金。”

    李文业在他的演讲中并未明确指出这些金融企业将会受到何种处罚。我们推测违法个人将会被定为洗钱罪,并处以50万新加坡元(约合39.7万美元)的罚款,最长监禁7年。而违法企业将会被罚款100万新加坡元。

    李文业称,这些金融企业被要求在今后的行动中遵守法律。金融管理局已在2010至2012年的时间里对这些企业进行了108项关于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控制的检查。

    李文业还称,13家货币兑换商和汇款代理商因为管理松懈而被取消或停止更新其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