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2月31日

    马来西亚燕窝输华贸易停止两年后获准恢复

        南宁12月31日电,马来西亚燕窝输华贸易在停止2年后得以恢复,中国将对进口燕窝产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30日,记者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联合举行的“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下简称《公告》),从即日起准予符合《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燕窝产品进口中国。

        《公告》中允许进口的燕窝产品指已去除污垢和羽毛、适合人类食用的燕窝(也称洁净干燕窝)及其制品。马来西亚输华燕窝产品的燕屋应当经马方主管部门注册,并报中方备案;输华燕窝产品的加工企业应当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CNCA)进行注册。

        目前,马来西亚共有8家燕窝加工企业获正式批准在中国注册,具备对华出口生产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明确了食用燕窝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要求,其亚硝酸盐应符合临时管理限量值≤30mg/kg。

        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加工基地是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保障进口燕窝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批准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设立国家级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园区已立项建设,计划明年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广西检验检疫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正在积极帮助和指导广西企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备案等。广西检验检疫局将按有关规定对企业报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验和抽样检验检疫。

        燕窝产品加工是马来西亚特色优势传统产业,每年产量约200吨,产值10多亿美元,其中70%出口到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2011年,受“血燕”亚硝酸盐超标事件影响,国家质检总局暂停了燕窝产品进口。(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