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香港,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的发展尚未成为被广泛使用的支付媒介或电子货币。现时,香港只有极少数的商户愿意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媒介。香港金管局向部分香港主要银行了解后也发现,他们并没有使用比特币作交易或推出与比特币相连的投资产品。
陈家强8日回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由于现阶段比特币在香港只有极少数的商户接受作为支付媒介,其发展对香港金融体系造成重大影响的可能性不大。由于并没有接报银行就比特币或其他虚拟商品发展相关的业务,因此,金管局现时并没有对银行业推出与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相类似的措施。
陈家强表示,政府及各监管机构将继续密切留意比特币在香港的使用情况,以及海外监管要求等相关发展(特别是虚拟货币所涉及的洗黑钱活动的风险),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跟进行动。(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