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是联合国确定的第三个“国际幸福日”。
2012年6月28日,第66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将3月20日定为“国际幸福日”。决议说,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类生活的普世目标和愿望,具有现实意义,在公共政策目标中对此予以承认具有重要意义。决议邀请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包括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内的民间社会以适当方式纪念“国际幸福日”,包括为此举办教育和公共宣传活动。
在2013年首个“国际幸福日”致辞中,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追求幸福是人类努力奋斗的核心,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渴望过上幸福充实的生活。然而,对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人来说,基本的物质福祉依然是难以企及的奢望,而对更多人来说,经常性的社会经济危机、暴力和犯罪、环境恶化和日益严重的气候变化都是现实存在的威胁。他呼吁,国际社会进一步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人类向往的幸福未来。
在今年的“国际幸福日”致辞中,潘基文说:“追求幸福乃严肃之事。追求全人类的幸福乃是联合国的主要目标之一。”他希望人类和这个星球均能享有可持续发展之福,免遭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影响。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和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