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31日

    马英九控周玉蔻诽谤 法官:属言论自由保障范围



    台北讯,名嘴周玉蔻去年底接连透过美丽岛电子报、政论节目,爆料指称:“拿了顶新集团秘密献金的,正是马英九总统”,马认为周所言不实且未经查证,自诉控告周玉蔻加重诽谤,台北地院今宣判,周玉蔻无罪;法官的判决理由是,周玉蔻有相当理由确信她所言为真实,且现行政治献金制度确实尚不完备,尚有许多操作空间,依据大法官509号释宪案,基于确信而发表的高度公益性言论,应属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因此判她无罪。

    周玉蔻刚在脸书发表简短声明:“感谢法官坚守大法官会议509号解释文意旨”。判决指出,周玉蔻虽未能提供马团队是否确有收受顶新集团2亿元非法政治献金的确切事证,且即使以周玉蔻所掌握的讯息而言,要用之以认定马团队有收受顶新2亿献金,亦稍嫌武断。

    但,非法政治献金本来就难以核实,我国政治献金法尚不完备,仍有许多操作空间,过往也曾发生顶新集团拿钱给国民党地方党部使用,但国民党却未依规定存入国民党政治献金专户的前例;与马关係密切的律师宋耀明也曾私下向周玉蔻指出,政治献金有其他的入帐方式。

    判决又指,周玉蔻发表言论当时,舆论质疑政府是否护航黑心企业的声音相当普遍,甚至还有颇具份量的国民党员也提出类似看法,而顶新魏家支持马竞选总统连任,并担任后援会要职,因此,顶新提供非法政治献金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判决指出,顶新派驻101大楼董事胡定吾,与马英九、顶新集团的确都有一定的关係;前国安会副秘书长张荣丰作证时说,他确实私下告诉周玉蔻说他研判顶新的政治献金行情最多就是2亿元,不会是10亿。

    法官认为周玉蔻依据上述自行收集採访而得跡象,推论形成确信,质疑马竞选团队透过胡定吾收受顶新集团2亿元政治献金,难以认定周玉蔻明知不实,或完全不在乎事实真偽,而仍发表此言论,周主张说她有相当理由确信她指摘的事为真实,获法官採信,依509号释宪意旨,周的言论符合不罚的要件,判周无罪。

    但判决中也强调,法院此项判决,并不是认为顶新集团“确有”提供马或马团队非法政治献金的“事实”,而是从情理上判断是有这样的可能性。(自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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