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26日

    马来西亚拟立法 发布假新闻可坐牢十年


    马来西亚政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一读,为任何制造、提供或刊登任何假新闻或印刷任何含有假新闻的刊物的罪行,制定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约128140美元),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法案阐明,“假新闻”的定义包括任何部分或全部的新闻、资料、数据和报告是虚假的,无论是以文章、视频或录影或任何其他形式带出假新闻的文字或概念。

    法案第4(1)条文阐明,任何人,无论是通过任何形式,在知情的情况下制造、提供、刊登印刷、派发、传递或散播任何假新闻,或印刷任何含有假新闻的刊物,只要其中一项被定罪,将可面临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法案第4(2)条文指出,法庭也可根据第4(1)条文的任何裁决,谕令被定罪人士依据法庭的指示向当事人道歉。

    法案第4(3)条文则说,如果被定罪人士不愿按照第4(2)条文的谕令,可被判为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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