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2月26日

    《爱上邓丽君》音乐剧遭厦门警方敲诈

    综合讯,音乐剧《爱上邓丽君》近日公演,有网民爆料称,厦门思明区警方曾向演出方索要上百张门票。消息被网民纷纷转发和评论。

    事件随即有后续发展,爆料网民称遭警方要求删除微博。日前,当地警方否认索票,称是演出活动组织方主动提出“赠票”。

    “演出要求赠送百张票,否则警方就不准演出”。二十三日晚,网名陈强的网民在微博上援引“文化公司老总”说,《爱上邓丽君》音乐剧当晚在厦门大会堂演出,但广告打出后接到厦门公安通知,要求赠送上百张票,并雇数十名保安,否则不准演出。

    消息一出,将厦门市思明区公安分局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次日上午,经微博认证的厦门思明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正在认真核查此事”。

    前天上午,厦门市思明区公安分局通过微博对网民的投诉作出公开回覆,称所谓的“赠票”是活动申请人主动提供给公安部门的“安保(座)位”票。

    不过负责安排演出的福州东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智锋向广州《南方日报》证实,微博的爆料内容基本属实:起初思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要求每场提供赠票一百张,后来经过讨价还价,最后是每场提供赠票50张。

    姚智锋认为,“赠票是演出行业的潜规则”,他对此“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星岛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