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4月5日

    南海行为准则 中国:不会同东盟谈判


    北京讯,中国今天表明,有关拟议中的“南海行为准则”,中国不会同东盟谈判,而是与东盟国家“直接商谈”。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今天在记者会上说:“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将由中国与东盟国家直接商谈。”

    洪磊指出:“十年前,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的宗旨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致力于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他说:“《宣言》不是用来解决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的,东盟方面也多次强调,作为地区组织,东盟在争议问题上不持立场,南海争议应由声索国通过和平谈判解决。”

    昨天闭幕的东盟峰会发布声明指出,东盟国家领导人强调《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性,强调在争议海域促进和平。

    中国是在10年前和东盟国家联合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针对东盟一些国家近年来表示,要加紧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中国则表明,应该落实《宣言》。

    较早前,菲律宾、泰国和越南表示,应该由东盟国家先起草准则,然后再让中国进入谈判。但柬埔寨和新加坡都表示,应该在起草之初就让中国参与。

    中国官方的人民日报,今天也发表署名“钟声”的文章,表明东盟会议不是讨论南海问题的合适场合。

    文章说:“东盟峰会不是一个讨论南海问题的合适场合,南海问题的解决也不能急于求成。”

    文章指出:“当前首先要做的是,在相关国家之间开始信心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