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4月19日

    中国媒体:公务船对峙或是军舰对抗的前奏


    中国东方早报今天发表署名文章,题目是:《中菲南海争端转向行动之争》,作者为余永胜。全文如下:

    这次中菲南海对峙事件,有若干特别值得关注之处。

    一是对峙时间特别长,过去中外海上对峙也时有发生,但都是“稍纵即逝”。双方相互喊喊话,重申一下各自主张后,都是相继离去,而这次对峙自4月10开始,至今无解。其间双方的外交接触一直都在进行,对峙规模也有所降低,但由于“谁也不愿先撤离”,导致对峙无法结束。“不愿先撤离”并非仅仅是面子问题,双方是要藉此表明自己赢得了这场主权之争。

    二是双方对峙装备的规格很高,菲方开始时出动的是其最大军舰“德尔毕拉尔”号,中方的两艘公务执法船“海监75”和“海监84”,以及昨日出发的“渔政310”也都是刚刚服役的较先进舰船。

    综合多方面迹象来看,这次中菲南海对峙并非偶然事件,双方都是有备而来。菲方在和平时期竟动用了最大军舰,与其说是在进行例行巡逻,不如说是借机向中方示威;中国海监船在紧要关头“及时”赶到,不但表明在第一时间获得了相关信息,而且距离渔船也不会太远,官民此前应当会有针对性的沟通。

    这样看来,这次南海对峙将具有风向标意义。它表明,中菲两国的南海争端已由原先的口水之争向行动之争演进。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转变,与近年来南海形势的新发展有关。

    从菲律宾方面来说,眼见着中国海上力量迅速崛起,所以想趁着两国海上力量太过悬殊之前,巩固其对相关岛礁和海域的非法控制。近年来,菲方明显加快了这个步伐。

    2011年,菲律宾政府把南海更名为“西菲律宾海”;此前的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了所谓的《领海基线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方领土。菲方的真正用意是弥补在南海归属问题上的法律漏洞。因为1898年的《美西巴黎协议》、1900年的《美西华盛顿协议》以及1930年的《英美条约》,都划定菲律宾领土的西部边界为东经118°,明确将黄岩岛剔除在外。而1935年的菲律宾《宪法》、1961年的菲律宾《领海基线法》以及菲律宾政府公开的文件中,也都是认可这一界线的,甚至1981年、1984年菲律宾出版的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标绘在菲领土界线之外。这个致命软肋问题不去除,菲律宾对南海的主权声索就有违自己的国内法。

    不仅是在法理上,菲方在行动上也不断有新动作。去年7月20日,4名菲律宾众议员搭乘包机在军方高官陪同下登上南沙群岛中业岛,上演了一场颇为张扬的“登岛秀”。至于菲方非法拘捕在南海正常作业的中国渔民,更是时有发生。

    对中方而言,南海问题无限期拖延下去也不利于恢复行使主权和领土完整。现在中方面临的一个不利因素是,一些本属自己的岛礁和海域现在被外方非法占领或实际控制。这样无限期拖下去,难免会出现“久占为主”现象,相关国家也确实在打“时效取得”这张牌。虽说“时效取得”在国际法上并没有严格依据,国际上也没有真正按此原则裁决的判例,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这种非法占领或控制的时间越长,中国恢复行使主权的难度也就越大。

    有鉴于此,中方即便无法马上收回自己的领土和领海,也须在行动上挑战被外方非法控制的现状。这也是显示对外国非法占领和控制不予承认的最有力方式。因为外交抗议之类的口水之争,使用的时间越长、次数越多,效果就越差,现在外方对中方的这类抗议已经充耳不闻。在此情况下,中方在行动上有所表示,也是理所当然、迫不得已。

    而从政策上说,中方也在做细微调整。不久前,外交部边海司司长邓中华通过网络向公众表示,中国不会放弃自己的哪怕是一寸的土地,中国提出共同开发南海是“过渡性务实安排”。这样的表态显示,中方也在为恢复行使南海主权做政策准备。

    当然,目前中方在此问题上的原则还是有理、有利、有节。以这次南海对峙为例,中方渔船只是在黄岩岛附近“避风停靠”;政府出面施救的也是“行政公务船”,而非军舰;在双方开启了外交接触之后,中方也撤出了全部渔船,只留下海监船与菲方对峙。

    另一方面,菲律宾出于策略考虑,现在也不想过于升级事端。菲方也及时做了策略性调整,撤出军舰改用海岸警卫队舰船与中方对峙。

    看来,中菲之间的海上冲突并不会马上到来。尽管如此,此次海上对峙表明,渔船作业或许是政府行使主权管辖的开路者,公务船对峙也可能是军舰对抗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