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4月18日

    新华社再评薄熙来案 刑事案件非政治斗争


    综合讯,继昨天深夜发出英文稿评论薄熙来案后,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今天下午发出的中文评论文章称,相关案件是刑事案件“非政治斗争”,惯于戴“有色眼镜”的人不妨拭目以待调查结果。

    新华社发出题为《刑事案件而非政治斗争》的评论文章,和英文版相同的是,再度强调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决心及高举法治的重要性;不同处则为在对内宣传上否认近来盛传的“政治斗争”臆测。

    评论先说明中共中央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英商海伍德(Neil Heywood)命案,经调查,“薄谷开来及其子同海伍德过去关系良好,后因经济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

    复查后发现,现有证据证明海伍德“死于他杀”,薄谷开来和张晓军有重大作案嫌疑,从结果看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正依法处理。而“习惯戴‘有色眼镜’的一些人不妨拭目以待。随着调查的进展,真相必会水落石出。”

    评论强调,在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发生这类犯罪行为,都会被当作刑事案件处理,而“刑事案件不是政治斗争”,“中国的发展也不会受个别事件阻碍,中国的大局不会受到人为干扰。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目标明确,大政方略清晰,不是‘个别事、个别人’可以动摇。”

    此外,评论还说王立军事件、海伍德命案和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影响“极其恶劣”。

    评论也提到,除薄熙来外,在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因违纪违法遭调查的还有北京市前市委书记陈希同、上海市前市委书记陈良宇。而中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文章最后呼吁,“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应从中看出中国‘依法治国’的决心、魄力和具体行动,这对中国和世界的未来发展都意义重大。”(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