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7月12日

    中国:条件成熟时才开谈南海行为准则


    中国-东盟(10+1)外长会昨天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中国副外长傅莹昨天称,本次会议“气氛良好”,各国外长或外长代表进行了坦诚、深入交流。

    条件成熟时才能启动

    南海岛屿主权问题也成为会议讨论主题。东盟为力争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COC),因而在9日举行的东盟外长会议上确认了要建立规避争端的机制等方针,并希望立即与中方展开磋商。有说法称双方第一次会议将在9月举行。

    不过,从目前看,中国对于行为准则的从速制定持谨慎态度。傅莹说,有些东盟国家建议启动商谈“南海行为准则”,中方表示愿予以认真考虑,期待在条件成熟时启动相关讨论。傅莹表示,中国和东盟国家外长或外长代表还讨论了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进展情况,一致认为应继续落实好《宣言》和框架下的合作项目,通过这一进程促进了解,增进信任。中方强调,《宣言》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各方应共同尊重,否则不利于相互信任。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昨天也说,中方对“南海行为准则”的立场很清楚,“我们对同东盟国家启动商谈COC持开放态度。同时,我们认为南海行为准则是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一部分,应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开启有关实质性讨论。当前各方应全面、有效地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其框架下的务实合作。”

    泰国外交部负责东盟事务官员Arthayudh Srisamoot对媒体说:“中国没有拒绝这一想法(制定南海行为准则),但只是说召集一个有关南海行为准则的会议的时机还不成熟。我们必须和中国通过外交渠道继续磋商此事。”

    根据媒体获得的由东盟外长达成共识的一份草案,东盟要求以联合国海洋公约作为解决南海主权争端的基础。草案称,东盟呼吁各方“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公法,以和平手段解决在南海的领土争端。”根据草案,东盟也呼吁各方“不要诉诸武力或威吓动武”来解决争端,同时承诺尊重航行与飞越的自由。”东盟建议各方先尝试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架构,作为解决争端的基础。如果尝试失败的话,各方可以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公法所提供的解决争端机制,设法解决争端。

    下半年研讨海上互联

    杨洁篪强调,中国政府把发展同包括东盟在内的周边国家的关系放在了对外关系的重要位置,将进一步推进与东盟的睦邻合作。

    他说,中国正在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国的发展对东盟是机遇,东盟发展对中国也是机遇。双方应继续推进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杨洁篪指出, 中方愿与东盟共同努力,尽早建立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编制工作规划。中方建议下半年举办中国-东盟海上互联互通战略研讨会,欢迎东盟各国积极参与。在具体合作中,中方愿向东盟欠发达国家倾斜,帮助东盟缩小发展差距。双方要共同用好3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积极开展海上多领域合作。

    杨洁篪强调,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不变,“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不会变,致力于与东盟加强互利合作的政策也不会变。中方愿与东盟国家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中国-东盟关系持续健康发展。(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