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1月7日

    人民日报文章指政治协商为中国“民主的新路”


    北京讯,中共十八大举行前夕,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说,中国加强各级党委的“政治协商”,是中国的“民主的新路”。

    文章说,如何实现民主,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探索,主动或被动地充当西方民主制度“实验品”的都有,结果政治动荡、经济停滞、民不聊生。一系列严酷现实告诉人们,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新路,是一个民族走向成熟的标志。

    文章说,我们的民主新路,要和平、稳定的民主政治,不要暴力连连、社会动荡;要统一、和谐的民主发展,不要国家分裂、一盘散沙;要繁荣发展的民主建设,不要经济停滞、生活倒退;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民主政治,不要官员腐败、政府变质;要吸收人类民主政治建设共同文明成果,又与本国实际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避免封闭保守、简单照搬。

    文章指出,2006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努力改进、逐步完善选举民主的同时,将协商民主作为民主形式之一,在国家权力中枢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道桥梁,增强政治体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将有力推动民主政治的新发展。

    文章说,胡锦涛要求,各级党委都要“增强开展政治协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文章最后说,中国,正沿着民主的新路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