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月18日

    李显龙处理网络诽谤言论张弛有道:媒体人

    图片来自李显龙facebook

    新加坡讯,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不久前针对一名知名博客的言论,发出律师信,要求其撤下博文并公开道歉。李显龙的律师信说,只要做到这两条,将不会进行索偿。

    对此,新加坡联合早报采访主任韩咏梅撰文指出,就总理发给区伟鹏的律师信来说,具诽谤性的部分有的是明显的,有的或许一些人会认为有商榷的空间,但是最重要的是,律师信中明确表示,只要区伟鹏在发信日两天内通过书面方式确定会按要求撤下博文和跟帖并发表道歉,下来不再发表具诽谤性的文章以及让这些言论在他的网页上发表,总理不打算向他索偿。

    韩咏梅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段话,反映出总理尝试用柔性手法处理网络言论。

    她说:“在真理未必越辩越明的互联网上,发律师信,是发信者对不公道言论的表态。”

    “但是允许发言者收回不当评论并刊登道歉,而不是直接控上法庭向对方索偿,这种柔性手法,更能让社会大众所接受。”

    韩咏梅也引述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汪炳华教授说,博客在进行讨论时一般比跟帖留言者理性,他们的本意很多时候是在促进广泛的讨论,政治领导人不直接把他们控上法庭,而以相对柔性的手法发信要求他们公开道歉,这么做可让他们继续在公开平台上进行讨论,不把讨论“赶入地下”,否则未来可能造成更大的威胁。

    韩咏梅也指出,政治领导人发律师信给博客或者网站,很多人会解读为抑制网络言论,可是从另一方面看,它也是提升网络言论素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