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一名前女教师和一名男生发生双方自愿的性行为,女教师今天认罪。
这名32岁的女教师承认,她和这名当时13岁的男生发生了2次性行为。
第一次性行为是在2011年三巴旺公园内,第二次则是于2011年7月在女教师的家里。当时女教师为31岁。
法庭文件显示,女教师在小学六年级时教男孩的班级。
这名学生告诉老师他的同学在校外吸烟,这位老师就买一瓶香水给男生作为奖励。
两人之后渐渐靠近并开始约会。
过后,校长要这位女老师写报告说清楚她和男生的关系,女教师于是自首。
这名前女教师因为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面临最高10年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