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9日

    台湾女检察官受贿巨款 被指史上最贪得无厌


    综合讯,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陈玉珍涉自1999年起,在陆续担任宜兰、板桥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时,连续6年8个月向赌博电玩业者施永华收贿81次共2325万元台币(近100万新元),创下司法官贪污金额最高、时间最久、次数最多纪录,特侦组昨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将这名堪称“史上最贪得无厌的司法官”起诉,求处最严厉之刑;若罪名成立,该罪最重为无期徒刑。

    台北地院昨召开接押庭,陈玉珍全盘否认犯行,但合议庭认定她被收押后透过律师郭学廉藏匿2千多万元赃款,且陈、郭均行使缄默权,若交保恐有串供、逃亡之虞,裁定继续羁押。陈母陈郑银花昨闻讯当庭痛哭说:“冤枉啊,古代有击鼓鸣冤,现在没鼓可击,怎么办啊!”陈则对母亲连说11次“妈妈不要哭,要坚强,我才挺得下去。”

    昨有基层检察官忍不住痛批陈玉珍是“司法之耻”,大批网友也大加挞伐,指她“知法犯法,罪该万死。”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忧心说:“陈玉珍历任主任检察官、高检署检察官却涉贪,这是非常不好的警兆,连向来被认为比较不贪的女检都沦陷,代表检察界自我防弊系统拉警报,应认真检讨如何防弊。”

    特侦组查出,1996年陈玉珍透过芦洲分局长毛勐雄认识施永华,两家家人开始交往,施男后来在新北市三峡开赌博电玩店,并向陈女寻求支持、承诺按月付贿款换取包庇援助,陈女因此从1999年底起、调任宜兰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期间,涉当施男旗下华加电玩店的“门神”,每月各收25万元贿款,还指导施如何规避检警查缉。

    2000年陈玉珍调到板桥(现更名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因施的电玩店在板检辖区多次被查缉,陈玉珍却利用检方“后案并前案”漏洞,也就是同一被告若涉犯相同案件,则后来移送的案件,须交给先前已先受理的检察官一并侦办的分案规则,在拿到施的电玩赌博案后,持续并案,再陆续不起诉护航。

    施永华接着扩大营业,在新庄也展店,此部分另给陈玉珍每月10万元贿款。但同地检署检察官王正皓与警政署维新小组郭姓警官于2002年查抄到施的电玩店,引发陈玉珍不满,透过电玩业者对王、郭展开检举、抹黑与电玩业者往来甚至收贿,陈玉珍还分案诬指、查办郭姓警官涉渎职,再予不起诉。

    2004年陈玉珍调升高检署检察官,不但持续收贿,甚至回头向板检检察官简美慧关说施压施永华赌博电玩案,结果反遭录音蒐证,成为她涉贪铁证。陈玉珍累计6年8个月共收贿2325万元。

    直到2006年施永华收掉电玩店,投资股市惨赔1亿元,认为遭投顾公司诈骗,要求陈玉珍帮忙,陈女竟以介绍律师向施男索近3000万元,施男认陈女贪得无厌拒绝,最后一气之下刊登报纸广告揭发陈玉珍劣行,怒呛陈女「吃裡扒外」,并状告特侦组指陈女按月收贿包庇其赌博电玩事业,且和家人一起接受他招待旅游、吃鱼翅、受赠鲍鱼罐头,过年还收数万元压岁钱。

    特侦组比对陈玉珍通联及资金,发现她将髒钱存进自己亲友的人头帐户,去年11月向法院声押获准,之后陈女行使缄默权拒绝配合侦讯,而和她关系匪浅的律师郭学廉,也涉提供亲人帐户供她洗钱,共分以126笔现金存入8名人头名下15个帐户,再挪为投资股票、法拍屋套利及购买郭的律师事务所。

    特侦组形容洗钱手法“犹如九弯十八拐”,痛批陈玉珍毫无悔意、恶性重大,昨对她求处最严厉之刑,并将案发后把人头帐户内2642万元提领一空的郭学廉,依洗钱罪起诉;至于施永华虽涉行贿、赌博罪,但因自首获检方请求免刑及减刑。

    记者昨无法联系施永华,但施曾向检方供称:“当年我根本不用搬家逃避警方查缉,因为案件都会到陈玉珍手上。”还咬出陈玉珍曾教他先在电玩机台贴封条等规避其他检警查缉手法。

    关于陈玉珍被收押后,传出高检署另名女检察官越方如疑帮陈玉珍刺探侦查进度,以及陈玉珍被控接受招待旅游、吃鱼翅等案,仍另案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