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16日

    新加坡拟新规 个人买第二辆车须付附加费


    新加坡讯,新传媒新闻报道,今后,在新加坡凡是购买超过一辆汽车的车主,可能必须支付额外的附加费。

    此外,陆路交通管理局也准备重新调整汽车拥车证组别的分类方式,不单是以车辆引擎容量来划分中小型汽车和大型及豪华车的拥车证组别,也考虑采用其他标准、如车子的马力等来分类。

    交通部长吕德耀视察了兴建中的滨海高速公路后说,近来越来越多高档豪华车抢攻中小型汽车市场,同价格较大众化的日本和韩国车等竞争的情况,令人关注。

    吕德耀说:去年新注册的中小型汽车中,普遍被视为是较高档的汽车如马赛地、奥迪和宝马就占了超过三分之一,相较2010年的不到7%。

    他说,尽管这反映了社会日渐富裕和消费者的喜好,但政府必须确保中小型车组保留原有的目的,也就是照顾购买小型和廉价车人士的拥车需求。

    至于应该如何重新划分拥车证组别,陆交局将征询汽车代理商和公众的意见后,在今年较迟时候作出决定。

    另外,吕德耀也指出,目前有大约7%的车主拥有超过一辆汽车,他们的车子占汽车总数的14%。因此,政府考虑向购买第二、第三或更多辆汽车的买家征收附加费,以便能在有限的拥车证配额下,更公平地分配汽车。当局也欢迎公众和相关人士,对此措施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