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29日

    马来西亚警方逮捕5名异议人士

    综合电,吉隆坡警方今天以违反煽动法令,逮捕5名马来西亚社运分子和政党领袖,但是这些人都否认有罪。

    根据吉隆坡副总警长阿玛星声明表示,昨晚警方援引煽动法令逮捕了4名社运分子和一名政党领袖,包括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只要不是巫统”发起人之一的哈里斯、已故前副首相敦嘉化峇峇儿子澹宁嘉化及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主席穆罕默德沙夫安。

    至于另一名社运分子则在今天主动现身法庭,而控方立刻在一小时内准备好控状,让他和其他4人面对同样的指控。

    这5人分别被控于5月13日晚上约8时55分至11时15分之间,在吉隆坡雪华堂发表煽动性言论,并倾向以不合法方式搧动人民推翻合法政府。

    他们被指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名成立,初犯者可被判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複违法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