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近年来老龄化趋势也逐渐明显。不过新加坡政府早在上世纪50年代便开始着手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从 1955年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各项老年救助措施的相继出台,到提高生育率的政策调整,这些超前的制度设计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但随着时代变迁,新的问题随之而来,新加坡前政务部长曾士生 5月 1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本着未雨绸缪的思想,新加坡职工总会推出了养老服务合作社,这是一个强大的能协助解决养老服务业缺口的中坚力量,对于中国养老市场同样有借鉴价值。
记者:养老服务业合作社具体模式是怎样的?
曾士生:新加坡养老服务业合作社基本上是在新加坡工会(职工总会)网络的基础上成立的。合作社的特色,是以社员为股东,为社员服务的企业。工会会员自动成为合作社的成员,非工会成员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也可以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发起成立疗养院、护理院或者日间照料中心这样的养老机构,雇佣专业经理人,市场化运作,但不以追逐暴利为目标。社员可以以优惠的价格得到合作社的养老服务。每到年末时,合作社会依据社员年度消费金额,根据盈利总额,给予社员一定比例的分红。对于社员来说,既享受了入住养老机构的折扣,又享有消费金额的回扣,是两重优惠。同时,因为合作社自身是为社员服务,在保障稍有盈余的基础上会为老人提供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不追逐暴利,有盈利便给社员们返款,服务收费合理,又鼓励社群自助的精神,这便是合作社在养老服务业中的特殊定位。
记者:对于合作社纯市场化运作,政府给予了哪些支持?
曾士生:政府主要在政策方面给予工会地位的确认和认可,但不会给予资金支持。合作社利润归公,不追逐高利润,但不能出现亏损,那样就没法向股东———社员来交代了。因此新加坡对合作社监督甚严,坚持任人唯贤。到目前为止,合作社在新加坡还没有出现过亏损。
记者:同为亚洲国家,您觉得合作社方式适合中国吗?
曾士生:我认为合作社的养老模式在中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205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 30%, GDP增长会面临很大的压力。而医疗技术的日渐发达和老人精神生活诉求的不断提升,必然导致养老成本的不断提高。如果养老产业资金不能“断奶”,政府财政力将不堪担负。而中国对经营合作社并不陌生,养老市场的合作社模式应该是一种很好的探索,既可以自立与自治,又能实现市场经营、分红盈利。也许开始很难,但 10年后就是另外一种成绩了。(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