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23的男子,因为和一名13岁女生发生性关系被法庭判处一年监禁。
前产品执行经理李汉生是在社交网站Facebook和Twitter上结识了这名在念中学的女生。
两人过后交换手机号码,而李汉生也知道女生的年龄。
今年1月,女生遭老师向父母告状后离家出走,由于担心被母亲责骂,女生就去找李汉生。
两人于是来到李汉生住家,并发生了性关系。
李汉生也承认另一起类似指控,交由法庭一并考虑。
李汉生的律师求情时说,李汉生其实是在偶然机会下才犯下罪行,并非是要利用女生。
律师说,李汉生是初犯,而且对自己的过错懊悔不已。
根据法律,与16岁以下人士发生性关系的最高刑罚是10年监禁,以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