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女子因为偷窃自己亲姐姐的财物而被法官判罚款1.5万新元。
妹妹在法庭上承认偷窃姐姐的劳力士手表和一些金首饰。
案件发生在2011年9月和10月。
46岁的妹妹在姐姐前往美国旅行时住在姐姐家里。但姐姐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物品不见了,于是就质问印尼女佣。
但后来姐姐发现自己的妹妹曾在自己家里住过几夜。
法庭聆讯显示,妹妹过后将手表和首饰送往当铺,换取了1.53万新元,然后弥补自己在股市投资中的亏损。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所有物品都已经归还,而被告的姐姐也请求法官轻判。
而且,妹妹之前也有精神病史。
法官同意妹妹先支付3000新元罚款,其余两次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