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文章:慈禧太后为什么想立宪,作者张剑锋。全文如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十三日,光绪皇帝颁布了一道名为《宣示预备立宪谕》的诏书。这道诏书里赫然指出,“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宣布要“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显然,这道诏书在改革的激进程度上要远远超过8年前光绪皇帝颁布的那道被称为戊戌变法纲领性文件的《明定国是诏》。在那份诏书里,光绪皇帝和维新派们不敢公然宣布要“更订法制”,对于君主立宪、政治改革更是只字未提。是不是经过8年时间,光绪皇帝的思想更为解放,所以才能下决心立宪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这份《宣示预备立宪谕》反映的根本不是光绪皇帝的思想,而是慈禧太后的思想,在诏书的一开始对这一点就说得很清楚了—“朕钦奉慈禧皇太后懿旨”。
那么,像慈禧太后这样一个以眷恋权位著称的人,为什么会想要立宪呢?这不是要主动放弃权力,自己革自己的命吗?是不是清王朝已经无路可走、马上就要灭亡了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此时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结束已经5年,国内并没有大的战乱。虽然革命党人发动了一系列的起义,但其规模和影响都很有限,远远不能与半个世纪前的太平天国起义相提并论。因此,真要说清朝什么时候就会灭亡,谁也不敢断言。
既然还没有到非交权不可的地步,那么又是什么因素让当权者会主动考虑放弃权力呢?
就在宣布预备立宪的前一年,1905年,清朝派出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湖南巡抚端方、山东布政使尚其亨、顺天府丞李盛铎等五大臣出洋考察美、德、俄、日、英、法等国宪政。经过半年多考察,五大臣回国向慈禧太后进行汇报,提出了立宪的建议,为慈禧所接受,因而直接导致了《宣示预备立宪谕》的颁布,而在诏书中也提到了这一背景,“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
在五大臣之首的载泽向慈禧太后提交的报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载泽站在当权者的立场上,提出了立宪的三个好处,而从慈禧太后后来的行动来看,这三点显然是说到了她的心坎上,以至于在诏书中都专门提到了载泽的名字。
载泽提的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皇位永固”。载泽指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也就是说,对慈禧这个当权者而言,立宪让她放弃的只是行政权,而她家的君位却可以“万世不改”,这正是她和平让出行政权所可以换来的对价。假如清王朝硬挺到最后,一定要在刀枪上见分晓,这样的对价可就拿不到了。
载泽的第二个理由是“外患渐轻”。他说:“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这一点是从融入国际社会的角度出发的,世界列强多是立宪的民主国家。清朝如果也能立宪,就不会再被当作国际社会中的另类和威胁因素,也不会再拿什么专制、人权出来说事了。
载泽认为立宪的第三个好处是“内乱可弭”。他指出:“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籍,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这一点是针对革命党来说的—你们不是要宪政吗?我现在给你宪政,你还有什么理由来造反啊?就算你还要造反,也师出无名,不会有多少人追随你了。而且不仅仅是革命党,以后所有那些仇官的、反政府的,都没有理由来造太后和皇上的反了。因为太后和皇上已经“于行政不负责任”了,你们一肚子火尽管朝“政府各大臣”去发吧。以后再不会有内战、造反,一切矛盾通过选战和政府更迭来释放,多好啊。应该说,载泽的这一观点非常犀利,确实打中了革命党人的要害。五大臣出洋时,革命党人吴樾在北京正阳门车站对五大臣发起了自杀式炸弹袭击。一个以实现宪政为己任的革命党人去拼死阻挠清政府立宪的行动,这是多么耐人寻味啊。
既然立宪有这么多好处,为什么清政府中还有那么多人反对立宪呢?载泽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见地的观点,他认为,“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若非公忠谋国之臣,化私心,破成见,则必有多为之说以荧惑圣听者。盖宪法既立,在外各督抚,在内诸大臣,其权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日之优,于是设为疑似之词,故作异同之论,以阻挠于无形。彼其心非有所爱于朝廷也。保己一之私权而已,护一己之私利而已”。这段话确实说到了点子上。所谓立宪,实际上是君(即载泽所指的国)和民之间做了一个交易,君用和平出让行政权交换民对其长期处于君位的认可。在这一交易下,利益得到保证的只是原有统治阶层中的一部分,即君和其周围的一部分人。而许多其他官员,特别是那些私欲较重、能力较差的官员,在立宪体制下将因为缺乏竞争力而失去权位,或是因为民主机制下权力受限而损失一部分利益,他们其实才是最反对立宪的,因而也会想方设法用各种理由去影响领导,阻挠立宪。慈禧太后对此是有切身体会的。因为就在8年前的戊戌变法中,她刚刚被这些人忽悠过一回。
由于慈禧太后去世、辛亥革命爆发、袁世凯倒向民国、清政府失去统治的合法性等种种因素,清王朝的立宪梦最终没能实现。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统治者,从顽固守旧到主张立宪的这段心路历程却非常值得人们反思。毫无疑问,慈禧太后不是什么改革家,更不是民主斗士,她只是一个“但知权力”的统治者,她所考虑的只是自己和自己所属的统治集团的私利。然而,就是从这一私利的角度出发,她最终想明白了放弃权力从长远来看对统治集团其实是一件好事,从而决定推动立宪。而同样发人深省的是反对立宪集团的构成:他们一部分是政权的死敌—革命党;另一部分则是寄生于政权之上,而又不属于政权核心,不为政权的真实长远利益考虑的官僚们。前者对政权的敌意在明处,而后者对政权的伤害则在暗处。慈禧后来醒悟过来,但为时已晚,最终没能挽回清王朝灭亡的命运。那么,如果最高当权者能早醒悟十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