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一位音乐老师今天因为和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判坐牢18个月。
这名25岁的音乐老师费南多在庭上承认三项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控状。第一项是用手指性侵少女,要少女为其口交,以及和少女发生性行为。
其余三项控状交由法庭下判时一并考虑。
法庭下令,不得公布少女的姓名。少女是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费南多性侵的。
法庭文件显示,两人是通过Facebook在2010年相识,当时少女才13岁。少女接受了费南多的交友请求,因为她当时需要和人谈话。
少女小时候曾被诊断为自闭症,不善于交友和维持友谊。
两人相识后就开始经常交谈,并交换手机号码。
调查显示,费南多接着开始发送色情简讯,即使少女告诉他只有13岁。少女开始很依赖费南多。
他们后来见面三次,每次都发生了性行为。
第一次见面后,少女告诉费南多,下次见面不应有任何性行为,但费南多说,那以后就不想见她。少女心软,且认为自己是费南多的女友。
法庭文件显示,他们的性行为是在组屋楼梯或多层停车场。
女孩的母亲在检查了女孩的手机后,向警方报案,揭发这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