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加强对信用卡,以及无抵押信贷条规的管制,以避免个人陷入债务问题。
这项主要的政策改革包括:金融机构必须在批准发放信用卡或给予无抵押信贷之前,先审查贷款者的总债务和信贷定限。
新的条例涵盖范围包括信用卡、商业贷款、装修贷款、医疗贷款和教育贷款等。
新规定要求,从2015年6月起,那些有无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有超过60天过期债务的,将不能获得进一步的无抵押贷款,直到他们还清过期贷款。他们也将不被允许获得新的信用卡或无抵押贷款,或者提高信用额度。
但是,如果借款者能够偿付每月最低付款额,还是能获得新的贷款。
此外,无抵押贷款借款者借款额超过12个月的收入超过90天,就不能获得新的无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