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9月11日

    台湾中选会:王金平仍是立委

    台北讯,台湾苹果日报网站报道,国民党考纪会做出撤销立法院长王金平党籍处分,中选会主委张博雅下午表示,国民党还有申诉期,依法要等申诉完以后,才能将党籍丧失证明送到中选会,目前还不能马上撤销(立委资格),“在申诉程序走完以前,王金平仍具有立委资格。”

    官员透露,截至傍晚为止,中选会仍未收到国民党送来王金平的党籍丧失证明。

    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第73条第2项,全国不分区立委在就职后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者,至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函请立法院予以注销。

    立法委员之递补,应自立法院注销名籍公函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由中选会公告递补名单。

    张博雅表示,已就上述法条询问幕僚,“撤销(党籍)资格在中选会或立法院,这部分还要研究。”

    她强调,中选会收到国民党的党籍丧失证明,会立刻函转立法院,但在立法院回文、将注销名籍公函送达中选会之前,相关递补立委程序,仍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