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0月27日

    中国媒体腐败十分普遍:学者

    综合讯,《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案昨日突然大逆转,有传媒学者认为,目前中国传媒腐败十分普遍,须就行业专门立法监督;但另一方面,传媒的监督权利难以行使是更大问题。

    “中国有相当一部分的媒体人是不干净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对本报说,有相当数量的记者收“红包”,比较严重的是收受大数额金钱,中国新闻业正面临公信力危机。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说,目前中国传媒腐败有几种形式:一是一些自身市场影响力很弱的行业性报纸,其驻外地记者通过做负面新闻、拉广告的方式敲诈当地企业或政府,以此带来收入;二是在财经领域,尤其是商业网站的财经频道,寻找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的小问题无限放大,给企业施加压力以获得公关费;三是在新媒体领域,收受利益删除负面新闻,网站设有客户保护名单,自动屏蔽负面内容等。而目前受害方应对的最有效方法是取证后走法律程序,但不少媒体通过迫使对方订报纸或登广告等途径变相收取利益,外界难以监督。

    张志安认为,造成这种局面原因是传媒业过度市场化和行政化,市场化使其为赚钱不择手段,过度行政化又限制传媒的商业道路,只好靠行政权力给地方政府和企业施压,将其所得转化为市场资源。

    要胁发表负面新闻 敲诈钱财

    展江相信,要解决目前局面,须要专门给新闻业立法。他说,“现在媒体靠人治,很混乱的,媒体该做的事情受到妨碍,不该做的又得不到遏制。媒体属于什么机构?记者受贿是什么性质的行为?现在的法律是说不清的。”但他说,这在目前的中国十分困难,因新闻立法与宣传部门的利益相矛盾。

    官媒垄断资讯 难知全面

    张志安又强调,陈永洲事件尚未有定论,他对警方做法存在质疑,事件可看出相对于传媒如何行使监督权,传媒如何被监督是次要问题,而央视、新华社在此案中主导资讯,“市场化媒体没有参与到这个公共事件的报道中来。如果在开放的环境,各家都能充分报道,很快就能调查出媒体、警方有没有问题。”公共事件的报道权如被国家媒体垄断,公众遭到“议程设置”,就无法认识到事件全面,舆论无法理性,只能一边倒,“反转剧的背后,就是信息垄断。”(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