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0月24日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介入《新快报》记者被抓事件

    北京讯,中国媒体管理当局誓言,保护“合法采访、权益”。这是官方首次对广州一名记者被警方逮捕事件作出回应。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上星期五被长沙警方拘捕,因为其“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之前,陈永洲撰写一系列文章,揭露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题。

    《新快报》星期三刊登首版整版文章,要求警方放人。这是媒体公然抗拒警方的做法,也赢得了网民的支持和同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属下的《中国新闻出版报》今天报道,总局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

    报道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总局已注意到《新快报》记者被刑拘的事情,并高度关注事态的发展。目前,总局已通过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国务院属下的机构,管理全国的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业务。

    《中国新闻出版报》没有说明“有关负责人”的名字。

    不过,总局这位官员同时指出:“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做法,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地报道此事。”

    法制晚报从接近中宣部人士处了解,中宣部表示“记者的正常新闻采访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已经关注此事进展。

    中国记协已于10月22日从《新快报》得知此事,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介入事件调查。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协目前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和依法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