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0月28日

    陈川仁:跨国公司调派高管来新加坡须符合世贸协定

    新加坡讯,新加坡人力部代部长陈川仁说,新加坡必须接受跨国企业调派高管到新加坡来工作,因为这是世贸组织的协定。

    陈川仁昨天在社区和民众就即将实施的就业《公平考量框架》举行对话,席间,有民众提出,疑一些跨国公司会走漏洞,从国外总部调派“自己人”到新加坡任职,导致新加坡人没有公平的受雇机会。

    陈川仁在回应时指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跨国公司须被允许内部调派企业高管,但必须遵循一些规定。

    例如,调派的职员必须之前在该跨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而且必须是经理、执行人员或专业人员。而调派来的职员可以待两年,之后可被延期两个三年,总年份为8年。

    不过,陈川仁说,很多外国人在本地工作,并非是这类“调派”而来。

    但陈川仁也表示,这些跨国公司在本地其实是带来了就业,而多元化的劳动力队伍其实是一个吸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