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同意警方继续还押,并进行精神鉴定。
47岁的Juraimi Kamaludin面临四项控状,包括公共滋扰罪、向41岁的女士Teoh Lay Peng和34岁的女士Lee Kuan Eng吐口水。
第四项控状是9月份,他在武吉巴督21街行为不轨。
根据法律,行为不轨可判最高坐牢一年和罚款高达1000新元。向人吐口水,每一次,最高可被判3个月监禁和1500元罚款。公共滋扰最高刑罚为1000元罚款。
下次开庭是在11月8日。
在兀兰巴士转换站向女子脸上吐口水的男子,昨天被警方逮捕。
这起"吐口水"纠纷发生在星期二,相信是因为插队所引起。旁人捕捉到男子一再朝女子脸上吐口水的画面,在网上曝光后引起关注。
画面显示,男子还对另一人爆粗口。SMRT事后在facebook上表示,执勤人员当时已介入调解和引导男子离开现场,并在事发当晚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