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1月12日电,今年的11月11日网络购物大潮中,太原市居民佟卫东没有像往年一样在网店扫货,他告诉记者,这源于一次艰难的网购维权经历。
佟卫东说,今年春天,他在一家信誉度很高的网店买了一部手机,拿到手却发现是假货。而这之后的退换过程耗时3个月,辗转居住地、卖家所在地、手机公司所在地、网店所在地4个城市,涉及卖家、质监、工商等8个单位。“最后还是私了了。卖家还说手机和赠品有磨损,扣了我200块钱。”佟卫东说,一开始还跟他们较劲,到后来实在没精力了,只好自认倒霉。
佟卫东的遭遇仅仅是消费者网购维权的缩影,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而在2013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就达到了16408件,同比增长99.7%。其中,合同类投诉、售后服务类投、质量类投诉三类占大部分。
不可否认,电子商务已经改变了中国的传统消费业态。中国“双11”已经超越美国倾心打造十余年的“网购星期一”。去年当日全美网络零售额约合人民币79亿元,创下了当时全球电商单日销售纪录,然而这个纪录后来被中国刷新了一倍有余:去年“双11”网购促销当日,天猫和淘宝支付宝销售总额达到191亿元。今年淘宝和天猫的“双11”交易额达350亿元。
不过,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国胜认为,中国网购繁荣背后急需解决维权难题。
张国胜说,从往年情况看,“双11”过后,我们接到的网购投诉会多起来。他认为,目前,消费者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方。消费者只能通过照片、询问等有限的办法判断商品质量,无法进行直观感受。“一些缺乏诚信的经营者就会夸大商品的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甚至借此实施网络诈骗。”
业内人士分析称,工商部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非法经营的职能部门,但是在电商面前有点无能为力。因为网购多是异地购买,消费者投诉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只能提供帮助,却没办法对外地的不法商家进行处罚。
中国有句俗语叫“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但是,这句话对一些网上卖家却并不适用。太原市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罗毅说,有的网上卖家的发货地址、上网所在地、常住地等很难相统一,不良商家还会注册假地址。“实体店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但很多电商根本没‘庙’。”
罗毅认为,网购要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可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工商部门不具有网络监管的权力,可以与电信部门合作,尽可能锁定卖家的IP地址。要让不良商家跑不了庙,这样才能形成威慑力。”
将于2014年3月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网购维权新增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网购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等条款。张国胜认为,有了这些规定,人们网购维权会容易一些。
“毫无疑问,中国网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需要在过程中解决各种问题,但是首先需要解决购买维权,减少更多的后顾之忧。”张国胜说。(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