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1日

    马英九提供2份报告 成黄世铭洩密关键证据

    台北讯,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洩密案,会认定黄涉及不法的最关键证据,就是总统在开庭时,提供给检方的2份专案报告,这2份由黄向总统面报的专案报告,内容详细记载特侦组后续的侦查作为,北检认为这显示全案当时尚未侦结,因此认定黄涉犯洩密罪。

    黄世铭多次对外说明,当时向总统报告时,已认定“全案不是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没有侦查不公开的问题,并未涉及洩密。

    但北检调查认为,特侦组将全案在9月5日签结,却在8月31日、9月1日,案件尚未签结前,2度向总统报告,且提供给总统的2份专案报告内容,明确提到后续侦查作为,并指还要传唤立法院长王金平、立委柯建铭、法务部前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到庭说明,还要函调清查相关资金,可见当时仍在侦查阶段,黄世铭明显说谎。(苹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