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30日

    中国证监会:愿与新加坡合作推动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9日表示,证监会支持境内企业在符合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日前,新加坡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已与中国证监会合作为中国企业搭建直接上市框架,进一步鼓励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根据新的直接上市框架,中国境内注册企业在获证监会许可后即可在新交所寻求上市。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相关监管机构会对有关上市申请进行严谨的监管审核及尽职调查,从而为证券市场提供更大保障。

      张晓军介绍,作为落实第十次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成果的具体举措,新加坡交易所于今年10月致函中国证监会,希望就我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事宜加强合作,并计划于近期发布相关公告,进一步明确我国境内企业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程序及基本要求,以推动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

      证监会复函表示,支持新加坡交易所建立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相关机制与制度安排,相信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机制与安排能够为中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提供便利。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愿意与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在内的境外交易所、监管机构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事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制度安排。(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