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5日

    谎称航班有炸弹 深圳男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深圳讯,今年5月,一男子致电中国6地机场,谎称5个航班有炸弹,导致航班被迫返还,造成损失,引发社会关注。5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洪亮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6日前后,被告人王洪亮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购买一部手机,准备用于作案。随后几天,王洪亮又到深圳某网吧,搜索到兰州、西安、北京、上海、乌鲁木齐、南京等6地机场的联系电话,用手机拍照保存。

    5月15日8时许,王洪亮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村附近,用特别购买的手机分别拨打上述6地机场的电话,声称在5个航班上有人肉炸弹,还致电乌鲁木齐候机楼派出所声称“有炸弹”。

    打完电话后,王洪亮将手机卡拆出,丢弃在垃圾桶内,于当日坐车离开深圳逃往东莞。5月16日凌晨,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东莞市常平镇一招待所内抓获王洪亮,并在其身上缴获作案工具手机一部,起获管制刀具一把。

    经鉴定,王洪亮的语音检材和北京、上海、西安三地提供的接警录音检材具有语音同一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洪亮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导致全国7地机场(含备降的桂林机场)、安检、公安、消防等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防爆排查,致3家航空公司的5架次航班(共758名乘客)或备降、或返航或延迟起飞,无法正常抵达目的地,给乘客带来极大心理恐慌,并导致深圳航空后续9个航班843名旅客延误,东方航空后续3个航班458名旅客延误,上海吉祥航空后续10个航班1369名旅客延误。

    法院认为,王洪亮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致使5次航班备降或返航、延迟起飞,并致使多地机场公安、消防、安检等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综合被告人累犯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洪亮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