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服装店店主蔡某某怀疑一女孩是小偷,将截图发布到了网络上,让网友对其发起“人肉搜索”。结果,广东省陆丰市高中女生琪琪个人隐私信息被曝光,琪琪不堪忍受,投河身亡。
12月17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就“高中女生琪琪投河身亡”事件,接受环球网采访。
刘正荣说,“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暴力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对发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响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刘正荣告诫网站应承担管理责任,发现“人肉搜索”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尽责的,也将追究责任。
刘正荣强调,我们是法制社会,在网络空间不能无法无天。我们坚决反对“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这类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