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年来新加坡第一次暴动,外媒的看法与报导方式是新加坡媒体的重要参考点;星媒在讨论中常“建议”我们,“你们(外媒)应该多写一些”。
星媒写的也不少,大多完整报导政府公告事项,举凡记者会中平息暴动过程,警方的说法、作法。甚至副总理张志贤、总理李显龙先后肯定参与平息暴动的警察,与参与平乱的警察共进午餐、早餐,重复性高,仍旧大篇幅版面。
少数媒体虽质疑警方的作法,但是大多数媒体在节骨眼必须更精准下笔,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完整引述官员的谈话。例如,律政部官员强调,57名将被遣返的南亚裔外劳“无权在我国(新加坡)法律下,上法庭挑战相关指令”。
因为外劳一旦被认定他们对新加坡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例如参与暴动,就可以请他们离境。至于如何认定、谁来认定、认定过程,星媒着墨之处有限。
相较媒体角色,此地公民团体维护涉案外劳权益的努力,令人敬佩。
涉及小印度暴动的南亚裔外劳遭到起诉时,此地公民团体频频出面为这些外劳发声。
“公平劳务组织”及“亚细安人权机制”曾提出“未经审讯就遣返涉嫌滋事的外劳是否合理?”;“公平劳务组织”认为,“冗长司法程序的成本,不应该是遣返外劳回国的原因”。
他们安排义务律师协助涉及暴动的印度外劳打官司,几乎涉案者可以一人一位律师;亚细安人权组织还强调,法庭的基本角色若是保护所有人的权利,不论他是本地人或是外地人。
这些公民团体令人尊敬之处在于,他们之前的意见虽然并未被新加坡政府接受,却仍旧呼吁程序应该要透明公开;他们认为暴动是不幸的,但反思相关课题并确保涉案外劳权益,此时更显重要。(联合报╱新加坡记者林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