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2月21日

    财经观察:美欧自贸谈判聚焦监管差异

        为期五天的第三轮美欧“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20日在华盛顿结束。双方定于明年初对今年的谈判进展进行评估,其中解决美欧监管差异是评估重点,双方希望尽快形成文本草案。

        鉴于美欧之间平均关税水平已然较低,今年7月启动的美欧自贸协定谈判不同于主要依靠关税减免促进贸易的传统自贸谈判,而是更加注重开放投资和服务贸易,以期达成高标准自贸协定并影响国际经贸规则制定。

        因此,这场谈判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欧对自身法律法规的再调整,以减少监管差异造成的非关税壁垒。据欧盟估计,一旦TTIP生效,每年将分别给欧盟和美国经济创造1190亿欧元(约合1628亿美元)和950亿欧元产值,其中约80%将来自“监管差异减少”。

        简而言之,美欧需要对环境保护、化学品安全、消费者保护、投资保护、医疗卫生等一系列监管规则进行协商,相互承认对方的安全和技术标准,或遵守统一的国际技术标准,以提高监管兼容度。协定达成后,企业只需满足一方监管标准,便可进入美欧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而大幅降低合规成本和提升运营效率。

        以汽车厂商为例,美国和欧盟对于汽车零部件和新车上市前的测试有不同的安全标准。如果今后只需满足一方标准,在欧洲生产和检测的汽车就可直接在美国销售,成本会大幅降低。

        要弥合双方监管分歧并不容易。美国认为自己在金融监管方面比欧盟严格,担心将金融监管纳入TTIP后,可能弱化其国际金融危机后确立的金融监管法律。欧盟则认为它们在化学品、食品添加剂、转基因作物等方面的安全规定比美国严格,担心TTIP会降低这些行业标准。

        美国首席谈判代表达恩·马拉尼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双方在第三轮谈判中继续讨论了制定规则的各种方式,不仅要保证实现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目标,也要消除由于不必要的监管差异造成的投资和贸易壁垒。

        欧盟首席谈判代表伊格纳西奥·加西亚·贝尔塞罗说,经过三轮谈判,双方已初步确定将汽车、医疗器械、化妆品、医药、化学品、信息与通讯技术等行业纳入减少监管差异的范畴,但不同行业采取的监管合作方式存在差异。例如,在汽车行业,双方正考虑相互承认技术安全规定;在化学品行业,双方将加强风险评估方面的合作。他同时强调,TTIP谈判不会弱化消费者、环境、健康、劳工和数据保护方面的监管标准。

        欧盟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表示,第三轮谈判结束标志着TTIP谈判已完成“初始阶段”,欧盟希望明年3月开始跟美国就减少监管差异形成文本草案,使得欧美监管机构未来制定新规则时能更加密切合作,以减少技术规定、产品标准、测试和认证程序等所谓的“技术贸易壁垒”,这样企业不用为满足欧美两方面标准而付出双倍成本,同时为消费者带来实惠。

        本轮谈判期间,双方谈判团队还与来自学界、商界、劳工组织、消费者和环境保护组织等机构的350多名代表进行了沟通,听取他们对TTIP谈判的建议。不少组织反对将“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ISDS)纳入TTIP。根据该机制,投资者与投资东道国发生争议时,允许投资者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裁定。不少人担心这会赋予跨国企业更大影响力,也可能导致仲裁结果与投资所在国的法律相冲突。马拉尼和贝尔塞罗对此表示,欧美尚未最终决定将此机制纳入TTIP,会仔细听取各方意见,既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也不会令公众利益受损。

        美欧领导人今年2月就尽快启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达成一致,并于7月和11月先后在华盛顿和布鲁塞尔举行第一轮和第二轮谈判,目标是争取在2014年底之前达成最终协议。第四轮谈判预计于明年3月在布鲁塞尔举行。(新华社记者高攀 郑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