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月28日

    新加坡国大教授接受女生性贿赂罪名不成立

    新加坡讯,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前副教授郑尊行,不服法官判其接受女生性贿赂,提起上诉。新加坡高庭裁决,性贿赂罪名不成立。

    高庭法官今早宣布,郑尊行包括性贿赂在内的六项贿赂罪不成立。但法官指郑尊行滥用副教授身份,占女生高文慧(23岁)便宜。

    法官严词称郑尊行是“没有尊严的男人”。

    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指出,郑尊行和高文慧当时在相恋,这可以从高文慧发给郑尊行的电邮和“情”卡可以获证,同时高文慧并没有贿赂郑尊行的意图。与此同时,郑尊行或许剝削高文慧,但他没贪污意图。

    法官说,道德和法律上的罪名不是一回事。

    郑尊行没有出庭。他在一审后选择服刑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