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月13日

    专骗外籍人士 新加坡一名前房产经纪被判坐牢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前房地产经纪今天因为诈骗外国籍人士的租房定金,被判两年监禁。

    41岁的陈光辉(音)今天在法庭认罪三项控状,涉及金额1.4万新元。另外5起同样涉及诈骗外籍人士的控状,交由法官一并考虑。

    陈光辉还承认偷窃女友价值2900新元的欧米茄手表和项链。

    法庭庭审显示,陈光辉由阿来介绍给36岁的共同被告陈杰福(音)相识。

    阿来要陈光辉将陈杰福在裕廊东的组屋单位用作出租用房,让潜在租户来看房,当时陈杰福欠下合法放贷者款项。阿来接着为两人设计计划,从看房后打算租屋的人士收取定金和租屋代理费。

    他们谎称,如果不能成功租屋,这些费用将退还给准租户。

    但实际上,两人明知无意出租这个单位,而阿来也不打算返还收到的款项。

    陈光辉于是带客人来看房,收取定金和代理费。陈光辉每次收取100-250新元的费用。

    接着,受害人怀疑其中有圈套,因为他们发现屋子已经有其他人住用,于是他们要求返还款项。

    检方指出,陈光辉胆大妄为,滥用人们对房地产经纪的信任。

    而法官在下判时,指陈光辉可耻地加害朴实的外籍人士。

    陈光辉所犯的欺诈罪行可判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偷窃罪刑可判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