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政部长尚穆根今天在国会,提呈《防止骚扰法案》。
在新法案下,不管是身体骚扰或网络骚扰,只要有关行为对受害者造成威胁、侮辱和导致他们痛苦,都将构成刑事罪。受害者可采取自救方式、要求民事补偿和刑事制裁。
此外,当局会加重现有的刑罚,再犯者也将面对更严厉的处罚。
政府也会修改现有的相关法令,让发生在海外、并符合情况的骚扰案罪犯,也能够在新法令下受处罚。
同时,盯梢受害人,包括在受害者住家外游荡,或每天发电子邮件与简讯给受害者,让受害者不胜其烦,都可被视为骚扰罪行。
处罚则包括最高5000元的罚款或监禁。
法庭也可以下令采取补救措施,如下令从网上撤下据骚扰性质的攻击性材料。
受害者可以向初级法庭申请庭令,要求刊登者以法庭认为必要的方式发出通告,让其他读者知道信息含有虚假成分,并提供相关网络链接等让读者能够查询了解真相。
法律也规定受害人可申请保护令,在一些紧急情况下,他们可申请加急保护令。